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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公所事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296页(421字)

旅居上海的宁波同乡会为反抗法国租界公董局侵占公所地界发生的事件。

四明公所是一个旅沪宁波人的会馆。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法租界建立后将公所划入其内。1874年(同治十三年)3月下旬,法公董局决定开筑穿过四明公所的宁波路和西贡路(今淮海东路和丹阳路)的路段,宁波同乡会同意让出附近土地筑路,但认为改变路线所需的费用应由法国承担,遭到法国公董局拒绝。5月3日法国准备强行拆除公所,上海民众群起抵制。法国侵略者竟动用水兵镇压,打死7人,打伤无数,中国民众也打伤外国侵略者数人,并焚毁9处房屋。法国政府与清廷交涉,于1878年(光绪四年)由清政府赔款银子3万余两,换取法国放弃筑路计划、允许四明公所修建围墙。

1898年7月16日,法国再次企图强占四明公所地界筑路,引起在沪的宁波人一致停工罢市,市民群起声援。法国公然镇压公众,打死12人,重伤30余人。

事件发生后,法租界和公共租界竟相继获得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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