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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505页(299字)

翻译佛经的机构。

北朝以来,翻译佛经渐成国家大事,翻译制度不断严密,北朝时已出现译场组织。至隋唐时专设经院,译场组织日渐完备,其职司主要是有译主(掌译事)、笔受(受所译之义而着于文)、度语(传所宣义)、证梵本(校所宣出反证梵本)、润文(依所笔受,刊定文字)、证义(证已译之文所诠之义)、梵呗(bài拜,开场时宣梵呗)、校勘、监护大使(监阅总校,译本由之进上)等。许多高级官员,有时甚至皇帝本人亦参加译抄工作。

译场组织的加强和完备促进了佛经翻译的发展,仅唐代译出的佛经即达372部,2159卷,对佛教中国的发展和中印文化的交流,都起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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