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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孙子兵法辞典》第463页(1444字)

(释文〕 用火来辅助进攻,效果显着;用水来辅助进攻,威力强大。

水可以分割、隔绝敌人,但是不如火攻那样,可以焚毁敌人的各种军用物资。 明:明显、显着,这里指效果显着。绝:切断、隔绝,这里指断绝敌人的粮道、后援。

夺:这里指焚毁敌人的各种军用物资。

〔例1〕 汉四年(公元前203年),楚国大将且奉项羽之命,率领重兵来救援齐国,在潍水(今山东潍河)与韩信的军队隔河排下阵势。韩信在夜间派人用1万多袋沙石,堵住潍水的上流,然后带领一半军队渡河去攻打龙且,假装打不过,就往回撤退。

龙且见状,十分高兴,对部下说道:“我本来就知道韩信是个胆小鬼!”因而下令全军,渡河去追击韩信,韩信遂即叫人决开堵水的沙袋,大水一涌而下,楚军被淹死许多人,于是,韩信下令反击,杀死了龙且,而未及渡河的楚军也都四散逃走。

〔例2〕 东汉中平二年(185年),北地(今宁夏中宁)先零羌反叛,攻烧州郡,掠杀百姓。

朝廷派张温、董卓等人带兵前去镇压,结果出师不利,连连受挫。

董卓所部3万士兵,在望垣(今甘肃甘谷境内)被羌人包围,进退无路,形势十分紧急。

董卓为渡河撤退,命令士兵在渡河的地方筑起堤堰,假装捕充饥,尔后在堤堰的掩护下,悄然撤退,并立即把堤堰毁除。等羌人追来,河水已涨。

羌人无法过河。董卓得以安全退兵。当时,各路军队都有损伤,唯有董卓所部全师归还。

〔例3〕 明万历二年(1574年)三月,明军攻打反叛朝廷的广东潮州人诸良宝。

诸良宝占据潮州高山,坚不出战,明军屡次挑战,死伤200余人。总兵官张元勋下令堆集草木与诸良宝垒寨齐平,实行火攻,斩杀1100余人,终于攻破诸良宝营寨。

〔例4〕 清咸丰四年(1854年)正月,太平军在取得三汊河(在扬州西南15里)、庐州(今安徽合肥市)等地胜利后,集中4万兵力,由石祥祯、韦志俊等统帅,再次向湖北进军。清湖广总督吴文熔率兵万余人由武昌进至黄州(治所在今湖北黄冈),屯于堵城,准备向太平军进攻。

为先发制人,太平军乘元宵节清兵不备之机,以一部兵力设伏山冈,主力攻击清军大营。吴文熔督兵拒战,伏兵从敌人后营纵火,清军13营大溃,吴文熔投塘自杀。

〔例5〕 清同治九年(1870年)十一月,左宗棠调集各路清军,将回民起义部队据守的金积堡(即今宁夏吴忠县西南金积镇)团团包围,并扒开秦渠引水淹灌金积堡。当时金积堡中食粮已尽,外围500多个堡寨除5个外,全被清军轰毁,形势更加严峻。

起义军领袖化龙出于无奈,被迫向左宗棠投降。

〔例6〕 1943年3月下旬,在盐城、阜宁地区“扫荡”的日、伪军主力陆续撤退,新四军第3师第8旅兼盐阜军分区决心攻占江苏阜宁城西的陈集据点,部署以第23团强攻陈集据点,以第22团阻击阜宁援敌,以第24团及涟东县独立团、建阳总队、阜宁总队等部阻击其他援敌,袭击周围据点或担任外围警戒。3月25日晚,第23团绕过敌人步哨线,迅即炸毁敌弹药库及电台。

日军据屋顽抗,实施反冲锋。

23团指导员们始则纵火以攻,继则冒雨攻击,残敌20余人向阜宁方向突围,被打援的22团在途中全歼。阜宁及附近据点的日、伪军因遭袭击,自顾不暇,未能出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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