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工具实有数
书籍:运输经济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吉林人民出版社《运输经济辞典》第157页(445字)
汽车运输企业在一定日期所拥有的运输工具(包括汽车、挂车)数量,亦即列入汽车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的在册运输工具数。凡产权属于汽车运输企业的全部运输工具,包括正在营运、在修、待修、待报废、国家征用、停用封存以及出租或借调给其它单位使用,但所有权仍属汽车运输企业的运输工具均应包括。不包括租入、代管和组织使用其它单位的运输工具数。公路运输工具实有数是反映汽车运输企业运输生产能力大小的指标。其计算单位是辆数、吨位与客(座)位。辆数是车辆的实物数量,汽车与挂车应分别计算。吨位与客(座)位是指车辆的载重(客)能力。车辆的吨位按其出厂时规定的标记吨位为准;车辆监理部门核发的行车证上改变了出厂标记吨位者,以行车证上所载吨位数为准;改装车及自制车辆,按企业所在省、市、自治区交通局或车辆监理部门核定的吨位数为准。车辆的客位数按实际装置的座位计算。车辆的吨位、客位数一经确定,就应按确定的吨位、客位数计算。若需要变更时,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及车辆监理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