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西教育出版社《文献学辞典》第232页(191字)
道藏分类法十二类之一。据《道教义枢·十二部义》:本为始、为根,是经教之始,文字之根;文为分,为能诠理。既能分判二仪,辨析万事;又能分别法相,表诠至理。“第一本文者,三元八会之书,长行源起之例是也。”此类指经典的“真文”和原本。十二类是相互关联的,《道教宗源》云:“其本文者,乃经典之异词,生法之本。”正统道藏三洞主要经文,都归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