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监生
书籍:古书情节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书情节辞典》第455页(474字)
浙江人姓陈的,有四子,努力耕作,家至小康,要体面体面,想托人去京捐个监生,又怕所托之人靠不住,正在踌躇。邻居有一位王监生,穷得过不了年,想在陈身上打主意,对陈说:“现在有几个人可信,托人不保险。不如我把监生卖给你,捐一监生要一百三十两银子,我减三十只要一百两,你若不信我把监照交给你。”陈把价减至八十两,而马上只付三十两,余银次年二月付清。除交出监照外,还要立下字据。王一一同意,只是要陈把余下准备二月付的五十两银子也写一据。双方都立了据。王得银过个好年,陈戴上监生帽子洋洋得意。亲友邻居见陈戴这帽子,忙问其故,陈将原委说出,大家告诉他受了王的骗。众人说:“执照上有名有姓,还有三代履历,是不能转让出卖的,如被告发,还要治你冒揽功名之罪。”陈即到王家,还他执照,并要求他还银。王说买卖已做,不可反悔,还继续要五十两银子。陈说这事如弄到官府,我是一农人吃官司无所谓,你监生脸上过不去。王说我穷到把监生都卖了还管什么脸不脸,这五十两银子非要不可。陈不得已,求邻居说情,又给了二十两银子,才将此事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