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55页(459字)

秦代为统一全国衡制而颁发的标准衡器。以战国时期秦国衡制为标准,也包括秦统一后加刻诏书重新颁发的战国秦权。除传世的秦权外,在陕西咸阳、西安、临潼、宝、甘肃秦安、山东文登、江苏盱眙、山西左云、河北围场、内蒙古赤峰和敖汉旗都曾有出土。秦的衡制是:1石=4钧=120斤,1斤=16两,1两=4锱=24铢。秦权大多为铜质,少数为铁质,偶尔有陶质,形如后世称锤,有的作瓜棱形。其重量单位主要有1斤、5斤、8斤、16斤、20斤、24斤、30斤和1石权8种,进位系列大多适应石、钧、斤制。西安高窑村所出战国末期的秦国高奴铜石权,自称重量为“禾石”,说明大型权应主要供秤粮草用;传世小型“咸阳亭半两”权,应是“称钱衡”上使用的。据实测,秦权每斤重234.6~273.8克。秦始皇时的1~16斤权每斤大多在250士2克的范围内,但石权的平均量值达每斤264克以上。各权都带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度量衡的诏书,有的后来加刻秦二世元年(前209)诏书,秦二世时制作的则同时并刻两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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