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族婚俗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563页(661字)

维吾尔族婚俗一般比较简朴隆重,传统习俗婚礼一般举行两天。第一天在女方家,第二天在男方家。婚礼前一天,新娘和新郎各自在家与亲朋好友欢歌曼舞,以示祝贺。举行婚礼这天早晨,在女方家要举行“尼卡”仪式。有的地区在婚礼当天进行。“尼卡”仪式的主要内容是由阿訇询问男女双方是否愿意结为夫妻,白头偕老。并让人托一盘沾满过盐水的馕,新郎新娘分吃“盐馕”,以示忠于爱情。仪式结束后,男方回家准备迎亲。下午,新郎打扮一新,由伴郎相陪,在亲友们簇拥下,打着手鼓,吹着唢呐,来女方家举行迎亲仪式。新娘则装扮得如花似玉,头蒙面纱在家等候迎亲队伍。当新娘的女伴们得知迎亲队伍来时,立即关上大门,索要礼品后,才放迎亲人进门,并热情招待迎亲人。当新娘离开家门时,心情激动,难免留下依依不舍的泪水。这时歌手们则唱歌相送。歌词大意是:“请你多关照我的姑娘。”迎亲的小伙子开始打手鼓,摇起沙巴依,吹起唢呐,唱着歌走在前头。新娘和新郎乘彩车或骑跟在后面。第二天在男方家举行“揭盖头”仪式。这天,新娘蒙上“盖头”,男女双方的客人们分坐左右两侧(男方客人在右,女方客人在左),同作祈祷(“都瓦”),然后开始边歌边舞,在歌舞中出其不意揭去新娘头上的“盖头”。接着便进入喜宴。一般在婚后一个星期便可“回门”。维吾尔族婚礼因地区不同而各有特点,在城市旧习俗多趋向简化。但一般有两种限制:一是不能与非伊斯兰教的男性通婚,与非伊斯兰教的女性可通婚,但女方必须接受伊斯兰教教规的限制;另一种是同父或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间不能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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