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孜别克族婚俗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565页(404字)

传统习惯按出生的顺序完婚。结婚的费用大都由男方开支。通婚范围大多限制在本族内,但严禁同胞兄弟姐妹和辈次不同的异性结婚。一般也要先订婚,男女双方协商有关事项,确定吉日。结婚仪式在女家举行。婚后第二天,新娘要主办“吉尔克派克”(联欢会),邀请亲朋好友欢歌曼舞以示庆贺。再过一二天,新郎新娘的父母都要举行“恰里拉尔”(一种由老年人参加的答谢会),宴请双方家长和友人。入席均按长幼分坐,并分赠礼物。至此婚礼便告结束。此外,在这一过程中还有“请新娘”和“搬新娘”的活动。“请新娘”是男方亲友请新娘去作客;“搬新娘”是新郎要带礼物去请求,将新娘“放回”。新娘则抱着母亲哭,表示不愿分别。后来便由老年妇女或新娘的嫂嫂护送新娘回婆家。当新娘回来时,要在院中生起一堆火,新娘绕火一周,踏着铺在门前的白布进屋。此时,撒些水果糖及小食物,表示恭喜新娘返回。现在这种习俗多已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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