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伯族婚俗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565页(490字)

按传统习惯禁止同姓通婚,骨血正统的可通婚,骨血倒流的禁止通婚,如舅父的女儿可与姑家的男子结婚,而姑家的女儿不能与舅家的男子结婚,其余下辈不限。凡已举行过“行肯萨林”(跪拜宴)的,已表示双方缔结婚约,一般不得反悔。婚礼一般要举行3天。第一天,男方为女方送去食物和彩礼,并邀请亲朋好友参加第二天的大宴。第二天正午在女方家举行正式的婚礼仪式“安巴萨林”。这天男方在亲戚中聘请主持婚礼的“奥父”、“奥母”,他们和新郎的岳父岳母共同热情招呼来宾。傍晚,新郎和“奥父”、“奥母”等亲友组成20多人的“丁巴”小队伍,吹吹打打来新娘家贺喜,并与女方亲友排成二排,面对面跳舞、歌唱,一直到深夜。第三天,新郎设宴招待亲朋好友,并要在破晓前把新娘接到家里。新娘头蒙红喜帕,由伴娘挽着下车,踩着红毡走到正屋前,与新郎同拜天地。接着新郎入门与门外的新娘对跪,并用鞭将新娘头上的红喜帕揭去。新郎和新娘还要到锅灶前对跪,用哈达将尾油片投入灶火中,双双起誓白头到老。至此仪式便算结束,新郎新娘入洞房喝合卺酒。婚后新郎新娘还要上坟祭祖。现在这些习俗多已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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