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德二年(公元619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767页(984字)

四月,曷娑那可汗献大珠。

《册府元龟·外臣部·朝贡三》

秋,七月,西突厥叶护可汗及高昌并遣使朝贡。

《旧唐书·高祖本纪》

秋,七月乙酉,西突厥统叶护可汗、高昌王麹伯雅各遣使入贡。初,西突厥曷娑那可汗入朝于隋,隋人留之,国人立其叔父,号射匮可汗。射匮者,达头可汗之孙也,既立,拓地东至金山,西至海,遂与北突厥为敌,建庭于龟兹北三弥山。射匮卒,子统叶护立。统叶护勇而有谋,北并铁勒,控弦数十万,据乌孙故地,又移庭于石国北千泉;西域诸国皆臣之,叶护各遣吐屯监之,督其征赋。

资治通鉴·唐纪三》

八月,曷娑那在长安,北突厥遣使请杀之,不许。群臣皆曰:“保一人而失一国,后必为患。”秦王曰:“人穷归我,杀之不义。”久之,引曷娑那入内殿,既而送中书省,纵北突厥使者杀之。

《唐会要·卷九十四·西突厥》

八月,西突厥、高昌各遣使入贡。

《唐会要·卷九十四·西突厥》

九月,西突厥曷娑那可汗与北突厥有怨;曷娑那在长安,北突厥遣使请杀之,上不许。群臣皆曰:“保一人而失一国,后必为患!”秦王世民曰:“人穷来归,我杀之不义。”上迟回久之,不得已,丙戌,引曷娑那于内殿饮宴,既而送中书省,纵北突厥使者杀之。

《资治通鉴·唐纪三》

(高昌王)麹伯雅死,子文泰立。

《册府元龟·外臣部·继袭一》

按:据《资治通鉴》卷一九〇所记,伯雅当死于武德六年(公元623年),与墓传正合。《元龟》记为武德二年,应是传抄之误。

(高昌王麹)伯雅死,子文泰嗣,遣使来告哀,高祖遣前河州刺史朱惠表往吊之。

《旧唐书·西戎传·高昌国》

(劫国)遣使者献宝带、玻璃、水精杯。

《新唐书·西域传下·劫国》

(罽宾国)遣使贡宝带、金锁、水精盏、颇黎,状若酸枣。

《新唐书·西域传上·罽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