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年(公元1497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1036页(787字)

时哈密无王,奄克孛剌为之长。遣其党写亦仙来贡,给币帛五千酬其直,使臣犹久留,大肆咆烋。礼官徐琼等极论其罪,乃驱之去。时诸番以朝迁闭关绝贡不得入,咸怨(土鲁番)阿黑麻,阿黑麻悔,送还陕巴及哈密之众,乞通贡如故。廷议谓无番文不可骤许,必令具文乃从其请。陕巴前议废,今使暂居甘州,俟众头目俱归心,然后复哈密城堑,令复旧业,帝悉从之。

明史·西域一·哈密卫》

冬十月,(土鲁番)阿黑麻以绝贡失互市。又自许进抚甘肃,小秃列及乜克力等部、中国挠之,窘甚。令其兄黑上书,愿悔过。还陕巴及金印,易前四十余使,予贡如故。马文升恐挟诈,请俟陕巴、金印至甘州,始取写亦满速儿等于闽、广。

《明史纪事本末·兴复哈密》

冬,十月,诸番以朝廷闭关绝贡,不得入,咸怨(土鲁番)阿黑麻,阿黑麻悔。

《明纪·孝宗纪二》

冬,(十一月,土鲁番)送还陕巴,款关求贡,廷议许之。

《明史·西域一·土鲁番》

十一月庚子,(土鲁番)归陕巴及哈密之众,乞通贡如故。廷议:“谓无番文,不可骤许,必令具文,乃从其请。陕巴前议废,今使暂居甘州,俟众头目俱归心,然后复哈密城堑,令复旧业”从之。寻令王越兼经理哈密。

《明纪·孝宗纪二》

冬,起王越总制三边军务兼经理哈密。

《明史·西域一·哈密卫》

十一月,起前左都御史王越总制甘、凉等处边务,经略哈密。

《明史纪事本末·兴复哈密》

十一月庚子,土鲁番归陕巴,乞通贡。

《明史·孝宗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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