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七年(公元1881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1162页(1317字)

正月,与俄外交部尚书吉尔斯及前驻京使臣布策,在俄都画押钤印,旋批准(《收回伊犁条约》)换约。

清史稿·邦交志一》

二月乙未,金顺奏,勘就库城车牌子等处地方,水畅土沃,拟调塔城屯田官兵,陆续南移,以广屯垦而省运费。报闻。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七

三月丙寅,署广东陆路提督张曜奏,调集各营,移师西路喀什噶尔等城……得旨,所有喀什噶尔等城守城事宜,着该提督,随时与刘锦棠会商妥筹布置,以安边圉。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四月壬辰,大学士左宗棠奏,西征军饷支绌,筹借洋款。下所司知之。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九

夏,四月己酉,曾纪泽与俄国改订(伊犁)新约成。

《清史稿·德宗本纪二》

五月丙子,赏前云南布政使升泰副都统衔,为伊犁参赞大臣。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三十

五月己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中俄新订约章各款界务,除接收伊犁外,塔、喀二处,亦须重加勘定……嘉峪关、吐鲁番设领事,张家口设行栈,及茶税各节,应于换约后分别办理。赏款卢布九百万圆,约合银五百万两,六次归还,应由户部,妥速复议,以备届期开办。从之。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三十

七月,索逆犯白彦等,俄以白彦虎犯系属公罪,不在条约所载之列,不允交还,允严禁。

《清史稿·邦交志一》

闰七月己亥,命金顺督办交收伊犁事宜,锡纶为特派大臣,与俄人会商界务。寻命升泰并为特派大臣。

《清史稿·德宗本纪一》

八月癸未,命刘锦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张曜副之。

《清史稿·德宗本纪一》

九月己亥,刘锦棠奏,请将监禁肃州之安集延胁从夷众,原供贸易者,遣归本国,被胁免从者,酌发南路八城各阿奇木伯克为奴,严加管束。从之。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三十六

九月庚子,曾纪泽又奏,逆首白彦虎逋诛,已遵谕照会俄外部,令遵照成约,将该逆犯克日交过。俟接到复文,再行陈奏。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三十六

十二月戊寅,金顺奏,接准俄国总督来文,定期举办交还伊犁。得旨,交收一切事宜,务须查照约章,慎重办理,毋得稍涉大意。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一

是年,与俄立约,定(乌鲁木齐)为商埠。

《清史稿·地理志二十三》

是年,俄约定(哈密)为商埠。

《清史稿·地理志二十三》

是年,俄约定(吐鲁番)为商埠。

《清史稿·地理志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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