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29页(178字)
简称为“巴黎联盟”,成立于1883年,是由《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组成的一个保护工业产权的联盟,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中国于1985年3月19日加入该联盟,成为该联盟的第95个成员国,并被推选为该联盟的执行委员会成员。到2001年8月为止,该联盟已有162个成员国(其中有37个执行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