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边缘保护对象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70页(270字)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一个类别,是指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介于工业产权和版权保护之间的人类智力劳动成果新形式,如: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刷字体、卫星传播节目信号、电缆电视、生物技术发明、个人数据、信息等。其中前三项,加上工业品外观设计曾被称之为“工业版权”的保护对象。这类保护对象的保护,既涉及到工业产权,又涉及到版权,兼有两者的性质和特点,因此有人提出最好是分别单独立法保护。但是,目前除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刷字体等少数类型以外,大都分别纳入现有的工业产权法或版权法进行保护。

上一篇:边沁,耶利米 下一篇:编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