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不能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78页(288字)
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难以实现或不能实现,它是相对于标的可能而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须可能实现,始生效力,若以不可能实现之内容为标的,则该法律行为无效。标的不能可以作多种多样的分类:根据原因不同,标的不能可分为事实上的不能和法律上的不能;根据不能发生时间的不同,标的不能可分为自始不能和嗣后不能;根据原因与当事人之关系不同,标的不能可分为主观不能和客观不能;根据原因之存在是否超过法律行为之有效期间,标的不能分为永久不能与一时不能;根据不能存在于标的全部或部分,标的不能可分为全部不能和一部不能。不能的种类不同,其效力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