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01页(386字)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来自两个方面:(1)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火灾、水灾、飓风、大雪、地震等;(2)由于社会力量引起的,如政府禁令、战争等。构成不可抗力事故应具备下列条件:(1)事故是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2)事故是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3)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的;(4)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而且是人力所不能抗拒、不可控制的。各国法律都承认不可抗力是合同当事人免责的原因,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也都订有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不可抗力事故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但解除的仅是当事人尚未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故只是暂时阻碍合同的履行,则只能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故时,遭到事故的一方应提供必要的证明,并应将事故情况及时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