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59页(179字)
1841年1月20日,英国驻华贸易监督义律宣布中英《穿鼻草约》(又称《川鼻草约》)成立。1月25日,琦善擅自与义律议定《穿鼻草约》。内容包括:割让香港岛,赔偿烟价600万元,开放广州,两国官吏平等相待;英军撤出沙角、大角炮台,归还定海。未等清政府对草约签字和认可,英军就于1841年1月26日擅自占领香港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