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251页(188字)
又称“返销贸易”、“反向贸易”。即国际贸易中卖方承担向买方购买同等价值的物资或劳务的贸易方式。一方的出口须以对方同等或基本同等份额的进口为条件,因此一般不直接使用硬通货作为支付手段。主要形式有回购贸易、冲销协定贸易、补偿贸易、转账贸易和易货贸易。这种贸易方式程序烦杂,交易的时间长、成本高,有时要求回购的是多余物资或劣质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