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323页(247字)
①法院审判案件的场所。在法庭上进行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律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都要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遵守法庭纪律。②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构。与法院同义。有的国家将法院叫做法庭,例如法国的初审法庭、警察法庭等。③审判庭的别称。可参见“审判庭”。④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例如人民法庭。⑤对特种案件所设的临时性审判机构。如1956年为审判日本战犯而设立的军事法庭;1980年为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特别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