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466页(262字)
依法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检察机关代表人。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且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根据这一规定,公诉人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员担任。助理检察员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代行检察员职务,因此,助理检察员依法也可以担任公诉人。公诉人在法庭上担负两项任务,一是支持公诉,二是实行审判监督。他既是国家公诉权的行使者,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又是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对法庭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