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人员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486页(310字)
公证处工作人员的总称。包括公证处主任、副主任、公证员、公证助理(或助理公证员)和公证辅助人员。公证员、公证员助理是公证处的业务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公证事务。公证处主任、副主任由公证员担任。主任、副主任领导公证处工作,并且必须执行公证处工作。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公证处的其他人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公证辅助人员是在公证处从事公证业务辅助工作和行政工作的人员。包括翻译、档案管理人员、会计、打字员、司机等,他们是保证公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和公证处正常运转所不可缺少的人员。公证处按岗位职责设一、二、三、四级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将公证业务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