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财产接管人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526页(279字)
英国法概念。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由英国贸易部任命的在破产管理人选任前充任债务人财产的接管人和管理人的官员。接管人依贸易部的授权和指示执行职务,并由贸易部解任。接管人的主要职责如下:(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2)调查债务人的行为和财务状况。(3)向法院提交有关债务人的报告。(4)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担任会议主席。(5)破产管理人未选出或缺位时,代行破产管理人的职权。(6)出席对债务人的公开审查会和债权人会议。(7)应贸易部的指示,参加因债务人的诈欺而提起的公诉程序。(8)为执行职务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