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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联运提单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624页(344字)

又称“海上转运提单”。指通过两个承运人两艘船舶完成海运全程运输并由第一程海运承运人签发的海上联运提单(在少数情况下,也由第二承运人签发海上联运提单)。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负责,第二程海运承运人应对第二程运输负责。如果货物在第二程运输中受损,那么收货人既可以向第一程承运人索赔,也可以向第二程承运人索赔。在货物转运地点,第二程承运人签发第二程海运提单,并将其交付给第一程承运人作为分清两个承运人之间运输责任的依据。收货人仍凭第一程承运人签发的联运提单在目的地港提货。海上联运提单主要区别于海运直达提单(Direct Bill of Lading)。海运直达提单是指货物在不同国家两个海港之间的直接运达的海运提单,是最常见的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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