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631页(248字)
指按行业组织的工会。属现代工会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出现在小商业及小手工业作坊中。它脱离了封建行会的封建性和狭隘性,而具有阶级性和群众性;以自愿结合代替乡土关系和家长制;由行东帮主控制改变为由优秀工人领导。中国的行业工会出现于辛亥革命前后,如广州的“中国研机书塾”(1909年成立)、“理发工会”(1909年成立)、“茶居工会”(1909年成立)和上海的“缫丝女工同人会”(1912年成立)等。行业工会有时还残存着行业限制和阶级界限不很明确等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