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657页(348字)
指两国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对某种特许或特权的互相交换,给予对方以方便的条件。对于与中国有司法协助协议或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中国法院应予以承认,是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界的通说。在民事司法领域,互惠原则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中国与许多国家都依互惠原则来相互承认和执行各自的判决。对没有司法协助条约,目前也尚无互惠实践的外国法院判决,特别是涉及中国公民人身关系的判决,也不应当一律不予承认和执行;因为这既是保护本国公民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对外开放、积极开创司法协助互惠实践的需要。最高法院1991年7月15日在《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中,对于中国公民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规定以互惠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