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663页(424字)
指对生产化学危险物品者发放的允许其进行生产活动的证明文件。国家对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国家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企业实行严格控制,要求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品的企业履行有关的审批手续。禁止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取得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组织生产时必须遵守有关的规定,包括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在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