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744页(436字)
一类特殊的承揽合同。指发包人为完成不动产工程建设任务与承包人订立关于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接受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特点有:(1)因建设工程系投资大、周期长、质量要求很高的建设项目,各国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的资格都有严格的限制。只有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的资质审查或取得工程建设许可后才能具有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资格。(2)合同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如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铺设等。(3)合同内容具有复杂性。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等几个部分,分别由建设人(发包人、委托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受托人)和承包人订立。(4)建设工程为要式合同,须采取书面形式。(5)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方式是招投标。(6)对发包、分包或转包法律一般有较严格的规定。(7)按照国际惯例,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多实行监理制度。(8)关于建设工程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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