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制度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765页(350字)
指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而支付给职工津贴的制度。工资等级制度的补充形式。国家统计局经国务院批准于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津贴和补贴”是工资总额组成六个部分之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各类津贴所含内容是:(1)补偿特殊劳动消耗的津贴,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等;(2)兼有补偿特殊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费支出双重性质的津贴,包括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流动施工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海岛津贴等;(3)保健性津贴,包括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另外有科研津贴、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体育津贴以及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