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经纪人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782页(374字)

广义的经纪人在中国古代又称“掮客”或“经纪”,指为买卖双方撮合并从中取得佣金的人,依现代民法理论其性质为间接代理人。由于在商业交易中要寻找到一个合适的交易对象并不容易,查明对方的信用情况、经营现状等都需要大量的经验和了解,为此商事交往中出现了经纪人这样一种特别的中介,但有时经纪人也接受委托签订商品买卖合同,此时他并非作为当事人或直接代理人进行活动,也并非以自己的资本从事交易,所以对合同项下货物没有财产权,应将有关产权凭证交给当事人。按其从事的中介行为,经纪人可分为商事经纪人和民事经纪人;按其专业化程度,可分为一般经纪人和专业经纪人,包括证券交易人、保险经纪人和海运经纪人等。狭义的经纪人就指证券交易人,指具有法定资格并交纳了一定的保证金后,在交易所替客户买卖有价证券或商品并从中取得佣金的人。

上一篇:经济主权 下一篇:法律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