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分配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796页(597字)
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在当事人之间分配举证责任的活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只要涉及到民事诉讼,就必然产生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在英美法系国家,举证责任分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美国,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法院在举证问题上处于消极立场,收集证据材料的事情只由诉讼参加人承担,从而把诉讼风险转嫁到诉讼参加人身上,如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由于诉讼双方在活动能力方面的不均衡而一方必然丧失事实上的优势,诉讼当事人一方就可能承受不利的后果。为了避免这一点,当事人有权依法在开庭审理前调查和收集证据,采用庭外取证、要求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提供文书或物证、要求对方当事人回答质问书等方法。当事人利用这些方法调查证据并收集案件的信息,不必经过法院的许可,只要按照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进行即可。成文法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对于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均无明文规定,法院的审判实务,以学说及判例为其所依据的原则。德、日、瑞士及中国莫不如此。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依中国权威学者的解释,该条文设定了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1)当事人双方都应负担举证责任;(2)谁主张事实,谁举证。就是说无论是原告、被告还是第三人,谁主张一定的事实(包括肯定事实和否定事实),谁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该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