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民权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958页(253字)

泛指民众的权利,与君权相对应,通常主要指民众在政治上的基本权利。在一国国内,民权与人权在政治上的要求相符合。中华民国建立时,民权是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的内容之一,指人民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选举权可使人民选出理想的代表;罢免权可使人民将不合民意或违法失职的代表或官员去职;创制权可使人民参与制定合乎民意的法律;复决权可使人民控制立法。民权在权能区分上指“政权”,而与政府拥有的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即治权相对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