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973页(287字)
指参加民事诉讼,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和职责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团体。由于民事诉讼不仅包含有诉讼程序,还包含有诉讼行为和诉讼关系,因此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外延要大于民事诉讼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可以将其分为:(1)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民法院;(2)享有诉权和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的诉讼参加人,即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共同诉讼人、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3)除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即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4)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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