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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997页(340字)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为:(1)制订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依法共同制订公司章程。(2)认购股份。公司首期发行的股份,先由发起人自行认购一部分,其余向社会公开募集。(3)建立公司机关。通过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组建公司机关。(4)设立登记并公告。在创立大会结束后的法定期限内,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公司即告成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公告。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国,依照《公司法》的规定,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还包括,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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