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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着作权罪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101页(661字)

中国刑法罪名。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的着作权或邻接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1)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着作权及邻接权。本罪的危害对象是着作权人、邻接权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作品”。(2)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着作权管理法规,侵犯他人着作权或邻接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谓“侵犯他人着作权、邻接权”,限指以下四项内容,并且都要求有营利目的:①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②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③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④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要成立本罪,还必须“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3)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目的犯,即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须出于“营利”目的而故意违反国家着作管理法规,侵犯他人着作权利的,才能成立本罪。非营利目的而实施此类侵犯着作权行为的,不构成本罪。(4)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根据中国《刑法》第217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犯罪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刑法本条对自然人的法定刑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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