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的法律效力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108页(602字)
指亲属关系一经法律调整,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后果。根据中国民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亲属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民法上的法律效力。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其亲属失踪或死亡,也可提出撤销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申请。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2)婚姻法上的法律效力。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夫妻在人身关系上享有各自独立的姓名权和人身自由权,共负有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发生抚养教育、赡养扶助和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有扶养的权利和义务。(3)刑法上的法律效力。某些犯罪只发生在亲属之间,如虐待罪、遗弃罪等。(4)诉讼法上的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规定,有关司法工作人员如果与案件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的近亲属可代理其进行诉讼。在刑事诉讼中,一定范围的亲属可作为被告的辩护人。此外,在劳动法、国籍法等法律中,亲属关系也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