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113页(178字)
“重罪”的对称。法律以轻罪之刑所处罚的犯罪。轻罪这一犯罪类型产生于1810年《法国刑法典》,该法典第5条明确规定:法律以惩治刑处罚的犯罪是轻罪。轻罪之刑包括惩戒所的有期拘禁(2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褫夺公民权、私权及亲属法上的权利,罚金(超过2000法郎)。现在某些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典仍然采用轻罪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