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现象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267页(349字)
人死后,身体各器官和组织的功能逐渐停止,尸体受内外各种因素的作用而发生物理的、化学的、组织学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尸体呈现特有的现象如尸冷、尸僵、尸斑、局部干燥、自溶、腐败、干尸、尸蜡、霉尸等,这些现象被称为尸体现象。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有重要意义,正确的认识和运用这些现象的特点和规律,对推断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势和死后经历的时间以及判断死因等都有重要意义。按照尸体现象出现的早晚不同,可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早期尸体现象通常是指死后24小时内出现的尸体现象,包括尸冷、尸斑、尸僵、尸体痉挛、皮革样斑、角膜混浊、自溶等;晚期尸体现象通常指24小时后出现的尸体现象,包括毁坏性尸体现象(腐尸、霉尸)和保存性尸体现象(干尸、尸蜡、泥炭鞣尸)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