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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目的说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361页(227字)

一种旨在禁止滥用诉权的民事诉讼学说。前苏联法学家瓦西柯夫斯基和顾尔维奇是这种学说的代表。英美一些学者也支持这种观点。诉讼程序的目的是正确而迅速地解决案件,而在辩论的诉讼程序中,这一点是由当事人参加诉讼来保证的,该学说认为,法律将诉讼权利赋予当事人是为了督促法院审理案件,帮助案件得到正确的解决;凡是当事人实施某种诉讼行为离开了这个目的而要达到另外一些目的他就越出了自己权利的真实内容的界限,就是滥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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