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罪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377页(330字)
中国刑法类罪名,指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玷污职务廉洁性的行为。本类罪的构成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关系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职责的廉洁性。(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多数犯罪表现为作为方式,如侵吞、窃取、骗取公私财物,收受、索取贿赂,挪用公款等;少数犯罪表现为不作为,如隐瞒境外存款不申报、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等。(3)犯罪主体绝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少数主体可由一般主体构成,如介绍贿赂罪等。还有的犯罪既可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也可由单位构成,如受贿罪与行贿罪。(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一般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