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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洋运河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413页(332字)

人工开凿的两端连接海洋的可航水道。属于沿岸国的内水,受该国主权管辖。按其在海洋航行中的地位可分为两类:(1)属于国内水道的通洋运河,仅供本国船舶航行,不对别国船舶开放。例如,俄罗斯的白海-波罗的海运河、连接地中海和大西洋的法国南方运河即属此类。(2)构成国际交通要道并根据条约规定或沿岸国单方面宣告对一切国家船舶平等开放的通洋运河,通常被称为国际运河。现今公认的重要国际运河有三条:苏伊士运河、巴拿运河和基尔运河。连接科林斯湾和爱琴海湾的希腊科林思运河(Corinth canal),虽是通洋运河,事实上也对一切国家的船舶开放,但由于无国际条约规定其法律制度,又不是国际航运中的交通要道,故一般不被看做国际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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