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外观与感受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438页(759字)

是计算机程序保护领域使用的一个概念,指对计算机程序的“使用”给人留下的视觉与感觉印象。此概念的提出源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开发出来的电子游戏程序,因为这类程序从本质上说不具备一般计算机程序的“实用性”,即不能被用来解决实际问题,只能通过听觉、视觉及其他感觉器官接收到的信息来满足使用者的精神需求。为此,软件开发者们在开发竞争性产品时并不刻意去揭示已有程序的内部结构及运行原理等,而是通过自己的设计争取在外部效果方面与已有程序一争高下。要想达到这样的效果,程序开发人一般无需复制已有程序或其中的各种受保护因素,仅仅参考已有程序运行时的外部信息即可达到目的。其结果是,尽管已有程序开发者的成果确实已被他人利用,其利益因而也已受到损害,但凭旧有的版权保护理论却难以认定侵权的存在。于是,有人提出了保护计算机程序的“外观与感受”的主张。“外观与感受”是通过计算机程序的运行而实现的人——机通讯,是操作者与计算机之间相互联系的环节或方式。这种环节或方式虽然由计算机程序予以确定,但它们同赖以实现的计算机程序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复制”关系。与程序本身相比,外观与感受是人可直接识别、直接理解的,完全表象化的、动态的表现;而程序本身则是存在于一种不能为人直接识别与理解的状态中的、无形化的、静态的表现。另外,外观与感受虽与程序之间有密不可分的依赖关系,但同样的外观与感受却不一定来源于惟一的程序。这就决定了在涉及外观与感受的版权诉讼中,仅凭程序代码的不同并不能绝对排除侵权的可能性。但随着计算机程序开发模块化与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一般系统程序与应用程序的外观与感受大多已经成为业界的标准,其中可受保护的因素已经不多。但在视听类、游戏类计算机程序中,外观与感受仍然是决定成败的重要因素。

上一篇:外观设计 下一篇:法律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