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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441页(514字)

依据一国法律不具有该国国籍的人。同时具有本国国籍和外国国籍者,通常被视为本国人。无国籍人一般作为外国人对待。外国人的入境和居留条件由各国自行决定。各国有权拒绝外国人进入其全部或部分领土,也有权驱逐被认为不受欢迎的外国人。国家对其领域内的外国人具有属地管辖权。外国人必须服从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所在国有权对违反其法律者进行处罚和审判。所在国有义务保护外国人的合法权益。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国人的权益受侵害时,应首先寻求在当地解决,否则其本国不得行使外交保护。由于国家对外国人无属人管辖权,外国人有离境的自由。除非有正当理由(如外国人有未了刑民事案件、未完税、未偿还债务),国家不得阻止外国人离境。外国人在履行其当地义务后离去者,可取走其财产。国家对其领域之外对该国或该国国民犯罪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但结果发生在其领域内的行为,实行管辖。此外,因国家享有普遍管辖权,对外国人在其领域之外实施的国际犯罪或国际法上禁止的行为实行管辖,如在公海上拿捕海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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