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471页(523字)
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行为有以下四个要件构成:(1)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只有违法的思想动机而未见之行为不能构成违法行为。确认违法必须以人的行为作为客观依据。(2)必须有被侵犯的客体,即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3)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原则上,违法行为的主观要件是过错。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即使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也不能认定为违法行为。但法律明确规定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仍应承担法律责任。(4)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的行为能力或责任能力。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出发,应注意违法行为与其他一些特殊行为的区别。(1)违法行为不同于仅仅违反道德的行为。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就违反法律规定,这类行为尽管也应受谴责却不属于违法行为,不能施以法律制裁。(2)违法行为与法律上无效行为的区别。有些法律上的无效行为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并不是违法行为。(3)违法行为与虽不违法但不为法律所支持的行为不同。后者不为法律所禁止而违法行为则为法律所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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