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523页(239字)
改变物权的内容而不改变其主体。如改变用益物权的用途,改变使用期限等。这是狭义的物权变更。广义的物权变更,指的是物权主体、客体、内容等各方面的变动。而各国法律所规定的物权变更,仅指狭义的变更。不动产物权变更,主要指各种限制物权尤其是用益物权的内容变更。它并非设立、移转、废止一项物权或在物权上设立其他权利负担,或者把一项物权转化为其他物权,而仅仅是物权本身的内容变化。物权变更,在采物权变动公示要件主义的国家,必须经登记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