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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险公司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563页(348字)

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自己出资而设立的经营保险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为现代保险业的特有公司组织形态,属于社团法人,其成员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为限。保单持有人即为相互保险公司的社员,并取得参加公司年会、表决、依照保险单取得股利、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的权利。一般而言,股份有限保险公司,可以依法改组为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以公司成员认缴的资本金为经营基础,公司成员按时交纳保险费而由公司承担被保险人的风险损失;在公司有盈利时,可将利润的一部分以保单红利的形式分配给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公司发生亏损时,则由保单持有人以摊交保险费的方式或者用公司的以前盈余弥补亏损。这种保险组织形式,中国《保险法》没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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