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764页(188字)
指行为人为了产生一定的私法上的效果而将其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没有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不能成立;但是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是法律行为,它仅仅是法律行为成立的最低限度的要件。意思表示是否有效,将直接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原则上,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则法律行为有效,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愿,则法律行为为可撤销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