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推定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767页(326字)
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运用通常方法无法证明实际因果关系时,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对事实上因果关系采取的举证责任倒置方法,即让加害人证明其行为或其所有、占有和管理的物不是造成原告损害的原因。如果不能证明,就推定成立事实上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推定不是一般原则或规则,而是一种辅助性技术方法。只有在保护受害人利益并且符合立法意旨和社会利益时才能适用。在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过错以及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一般应当由受害人证明。在英美法上,如果被告人的过错已经确定,惟一的问题在于确定因果关系时,法院可以突破举证责任规则的限制,将对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如在医疗事故、产品责任案件中,都可以适用因果关系推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