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818页(183字)
指债的当事人之间因债务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受领迟延等发生的法律效力。债的对内效力与对外效力的划分系着眼于债的效力是否涉及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而言。传统债法理论上,债的效力一般仅涉及债的当事人,而不涉及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也称为债的相对性原则。但近现代的债法理论逐渐打破了这一原则,使债的效力延伸到除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