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903页(210字)
指基于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有关机关是指依法对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负有保护义务的组织,如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的单位等。指定代理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等。(参见“法定代理”)